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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贯彻落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实施细则》的说明

日期:2011-07-21 17:11|来源:未知 作者:微笑的石头

 

关于制定《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贯彻落实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实施细则》的说明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现就制定《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贯彻落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如下说明。
一、《实施细则》制定的背景
2002年9月26日,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了《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章程》实施以来促进了我市科协事业的发展。2006年5月25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根据该章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四大制定的《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制定了《实施细则》,提请第五次代表大会审议。
、《实施细则》制定的过程
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对制定《实施细则》十分重视,在制定过程中,一方面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讨论研究,以求体现泰兴的地方特点;另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以求《实施细则》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原意;同时也借鉴了一些兄弟县市科协制定《实施细则》的做法。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实施细则》。
三、《实施细则》制定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实施细则》制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泰兴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建设更加美好和谐的新泰兴而努力奋斗。
《实施细则》制定的主要原则是:一是在基本内容和表述上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保持一致;二是结合泰兴市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力求文字表述准确。
四、对《实施细则》制定的说明
《实施细则》共十章三十四条。
(一)关于“总则”部分
将“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接受上级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兴市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写入《实施细则》第二条。
(二)关于“任务”部分
1、第六条第二款增加了“为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为联系国内外高端人才提升我市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服务”以及“组织推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2、第六条第九款增加了“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和科普读物,举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三)关于“会员”部分
第九条和第十条具体规定了基层组织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四)关于“领导机构”部分
1第十三条增加了“代表资格有效期5年。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5年中,可持代表证考察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系统的各级组织,向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
2、细化了常委会职权的有关条款。
(五)关于“学会”部分
第二十一条增加了“市级学会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本实施细则制定章程。”
(六)关于“乡镇科学技术协会”部分
增加了第二十四条:“乡镇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任务”。
(七)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科学技术协会”部分
第二十八条增加了“促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加速创新体系的建立。”
(八)关于“工作人员”部分
  
 这一部分为新增加内容,主要体现了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九)关于“经费与资产管理”部分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增加了第三十一条。
(十)关于“附则”部分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增加了第三十三条。《实施细则》还对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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